【槍殺姨舅】女保鑣涉槍殺姨舅案續審 胞兄指被告並不理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7/06 15:06

最後更新: 2021/07/06 17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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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醫林衛國今於高等法院作供。(陳靜儀攝)

47歲女保鑣疑因不滿姨舅遲遲未處理外婆遺下之物業,於鰂魚涌公園傾談槍殺兩名姨舅,另外兩名姨舅受傷。女保鑣否認謀殺等共4罪,案件今(6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被告胞兄供稱母親去世後,被告曾傳訊息指「實在累了,無法為媽媽做到,很想念媽媽」,並指「我真係唔得喇」。胞兄指被告指控姨舅處理外婆遺產事宜,但她認為的理據並不是理據,胞兄形容被告並不理智。

被告詹心桀(47歲),原名魏朝霞,被控兩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,被告承認於精神受影響下誤殺兩名死者,不獲控方接納。

被告胞兄魏敬東續作供指,母親於2015年1月去世後,被告感到十分傷心。辯方指被告自母親去世後,經常自己對自己說話,胞兄表示沒有察覺。

辯方指被告曾向醫委會投訴醫院醫生的處理手法,質疑醫生害死母親。胞兄供稱被告曾向他提及,並明白被告想法,他認為若屬實是不可以接受的。

辯方指於2015年12月1日,即被告的母親去世後約10個月,被告曾以whatsapp傳訊息給胞兄,內容指「如果我有乜事,不必告知舅舅阿姨他們」,胞兄曾問及發生何事,他指當時理解被告不想多說。辯方指自從母親去世後,被告便經常說及負面或不詳事宜,惟最終均沒有發生,胞兄同意說法。

辯方又指被告曾於同日以whatsapp傳訊息給胞兄,內容指「實在累了,無法為媽媽做到,很想念媽媽」,又指「我真係唔得喇」,胞兄同意被告經常於電話及見面時均表示掛念母親。

辯方指被告經常提及為何不及早處理外婆遺產,胞兄指姨舅均多次向她解釋,但她沒有明確接受,而於2016至2018年期間被告一直向胞兄提及一關事宜。

被告又曾於whatsapp向胞兄提及「記得我有咩事將我安放在媽媽身邊」,胞兄理解是意指骨灰,而當他發現母親骨灰位旁邊有被告的相片及名字後,胞兄供稱感到突然及意外,他坦言不理解做法。

被告曾於網上帖文投訴姨舅未有處理外婆遺產,胞兄供稱他沒有這個想法,他曾傳訊息予被告「不要想太多,沒有證據的東西就不要想了」。胞兄供稱「佢認為理據,其實唔係理據」,他指被告「有佢嘅諗法,但不理智」。

案發前1個月,被告曾致電胞兄稱自己中毒入院,並堅持遭人下毒,胞兄表示記得事件,但不肯定被告當時有否提及銀行帳戶資料。

法醫林衛國作供指,兩名死者詹少芬及詹鎮基送院時不省人事,兩人均死於槍擊,林指並不能確定開槍距離,估計距離約數呎。聆訊下午續。

控罪指,被告於2018年6月26日及27日,在香港謀殺二姨詹少芬(80歲)及四舅父詹鎮基(62歲),並於6月26日在太古城道鰂魚涌公園,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(74歲)及三姨詹小慧(65歲)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他們射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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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